大學術科考試聯合會組織

(一) 聯合會-本會委員由採用本項考試成績招生之大學校院校長及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代表擔任之。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國立體育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北市立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輔仁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中國文化大學、實踐大學、東吳大學、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華梵大學、真理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元智大學、中原大學、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東海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臺南大學、長榮大學、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屏東大學、國立臺東大學。

(二) 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由聯合會召集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代表、三術科(音樂、美術、體育)考試委員會承辦學校暨協辦學校校長,及由召集人聘請本會委員若干人組成。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長(聯合會召集人)、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代表、國立體育大學校長、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校長、臺北市立大學校長、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校長、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校長、輔仁大學校長、國立東華大學校長、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長、國立臺南大學校長。

(三) 音樂術科考試委員會-採用本項考試成績招生之大學校院為委員學校。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召集及辦理考試事宜,臺北市立大學協辦。

(四) 美術術科考試委員會-採用本項考試成績招生之大學校院為委員學校。由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召集及辦理考試事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協辦。

(五) 體育術科考試委員會-採用本項考試成績招生之大學校院為委員學校。由國立體育大學召集及辦理考試事宜。

(六) 試務行政組-委請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辦理。

(七) 秘書組-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