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考生如因身心因素或特殊狀況致無法於應試時配戴口罩者,請於109年11月13日報名截止日前提出申請,「應試時免配戴口罩申請單」請於本會網站「身心障礙考生應考申請」專區下載,逾期不予受理。(音樂組視唱考試以及報考聲樂、管樂考生之主修、副修考試時免配戴口罩應試;體育組考生由服務員引導出入各項考試場地,及於各項考試之指定休息區靜候時,皆須配戴口罩,惟考生所屬小組進行考試時免配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