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寫】暨【樂理】新型試題將於 113 學年度大學音樂術科考試實施。請考生特別留意:

1. 113學年度大學音樂術科考試之【聽寫】暨【樂理】項目,將依照新型試題方式進行命題。

2. 依據111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公告,111年5月24日【聽寫】暨【樂理】新型試題「第一組範例」已公布於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網站,提供考生參考及練習;7月26日公布「第二組範例」,請一併參考本連結

3. 其他有關考試作業相關問題,請參見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網站 音樂術科考試說明 (https://www.cape.edu.tw/music/)。如有其他疑問,請以電子郵件寄至 music@ntnu.edu.tw,或電洽考試承辦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大學音樂學系(02)7749-3013